各縣(市、區)科技局、財政局,有關單位:
為進一步優化完善我市專利(知識產權)工作政策體係,市科技局、市財政局對原《溫州市專利資助管理辦法》作出修訂,現將新修訂的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。新修訂的管理辦法自2014年1月1日起實施,原市科技局、市財政局《關於印發〈溫州市專利資助管理辦法〉的通知》(溫市科知發〔2012〕12號)同時廢止。2014年1月1日前授權的專利資助範圍及標準按原辦法規定執行,受理資助申請截止日期為2014年4月1日,逾期不予辦理資助,請認真貫徹執行。
溫州市財政局 溫州市科學技術局
2013年11月1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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